3.1对起重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应小于1 20。,以免挂绳受力过大。
(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
(4)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5)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6)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3.2指挥人员的职责及要求
(1)指挥人员应按照《起重帛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进行指挥。如
采用对讲机指挥作业时,必须设定专用频道。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
载进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及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操作人员和负载时,必须设中间指挥人员逐级
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应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
指挥人员负责指挥起吊。
(7)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
以确保协调。
(8)在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 0cm。20cm并
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在负载最后降落就位时,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3.3起重设备安全操作应注意事项
(1)起重设备属特种设备,必须持证操作,操作时精力要集中。
(2)工作前要进行空载试验,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运行对应先鸣信号,禁止吊物从人头上驶过。
(4)吊运接近额定负荷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以检查制动机构是否可靠。
(5)当吊车发生危险时,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应停车。
(6)工作中必须执行和遵守“十不吊”。
(7)当吊运重物降落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所存在钢丝绳不得少于两圈。
(8)吊车停止作用时,不准悬挂重物。将重物卸下后,将吊钩升到适当高
度,控制手柄到零位切断电源。
(9)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工作结束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
于6级时,应停止工作。
(1 0)司机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在有载荷时调整起升、变
幅机构的制动器。
(11)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路最
小距离,应符合线路电压的相关规定。
(1 2)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修。检修保养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
志或加锁。 ’
3.4使用钢丝绳注意事项
(1)使用新钢丝绳,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并查看是否有合格证,
检查外观质量。
(2)开成卷的钢丝时,必须顺着缠绕方向慢慢拉开,使钢丝绳不致形成绳
环和打结。
(3)用钢丝绳捆绑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在棱角处垫木块,麻袋等物,以免
损伤钢丝绳。
(4)使用钢丝绳时不得超载或突然受力。起升降重物时就应缓慢、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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