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
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主要有防护用品性能、保护部位、防护用途三种分类方法。
1.1按防护性能分类
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号令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中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
用品两大类。
1.1.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头部护具类。
(2)呼吸护具类。 .
(3)眼(面)护具类。
(4)防护服类。 ‘
(5)防护鞋类。 .
(6)防坠落护具类。
1.1.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一般的工作服、手套等。
1.2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防护幅、防尘帽、防水帽、安全帽、防寒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9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以及防冲击眼护具等。
(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5)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x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
(6)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静电鞋地主高温鞋地主酸碱鞋、防油鞋、防烫脚鞋、防滑鞋、防刺穿鞋、防绝缘鞋、防振鞋等。
(7)躯干防护用品:即通常讲的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砸背心、防毒服、阴燃服、防静电服、防高温服、防电磁辐射服、耐酸碱服、防油服、水上救‘生衣、防昆虫服、防风沙服等。 .
(8)护肤用品:如防素养、防腐、防射线、防油漆的护肤品等。
1.3按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分类
(1)按防止伤亡事故的用途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
(2)按预防职业病的用途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振动用品,防辐射用品,防高低用品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1选用原则
消防公司在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相关要求,针对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性质,结合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以及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等因素,综合分析后选用。
2.2配备要求
2.2.消防公司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2.2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
定证和安全标志。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2.2.3消防公司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2.4消防公司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
2.2.5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3、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3.1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3.1.1采购验收。消防公司单位应统一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到货后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标准进行验收,一是验收“三证一标志“是否
齐全有效;二是对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收。
3.1.2使用前检查。从业人员每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应对其进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可制定相应检查表,供从业人员检查使用,防止使用功能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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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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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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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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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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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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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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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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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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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定期检查合格,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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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按照国家标准制造的产品,标志、标识清晰,有明确的报废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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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 ┃ 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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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使用中检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列人检查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是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
用,不超极限使用等。
3.1.4正确使用。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从业人员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2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2.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权依法进行查处。
3.2.2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交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有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3生产或者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3.2.4进口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并向国家安全和平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准用手续;进口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安全标志。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
4.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
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是我国一项新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要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4.1.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
(1)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2)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满足需要的固定场所和了解相关防护用品知识的人员。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4.1.2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及其安全标志标识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及其安全标志标识
4.2.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共分为如下6大类2 1个小类;
(1)头部护具类: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4)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5)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鞋、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6)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4.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检查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检查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检查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标识加施应牢固耐用。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由盾牌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编号组成(如图2—7所示)。不同尺寸的图形用于不同类型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的
说明
1)本标识采用古代盾牌之形状,取“防
护“之意。
2)盾牌中间采用字母“LA“表示”劳
动安全“之意。
3)“××.××.×××××× “是标识编
号。编号采用3层数字和字母组合编号方法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