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中涉及防火的特殊工种有
(1)焊接作业及其焊条库和烘箱房。
(2)电工作业。
(3)油漆涂装作业。
(4)木工作业。
(5)危险品(汽油、燃油、酒精、氢、氧/乙炔)保管及使用等。
2.2易燃场所现场防火一般要求
(1)现场严禁吸烟,工业安装工程从试运行阶段开始,禁止吸烟;
( 2)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证”、“动火工作票”制度。
( 3)库房的建设与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库房防火的有关规定。
(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和现场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5)现场消防器材、用品要按需配齐,经常检查,以保证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消防器材/用具应放在显眼易取处,严禁挪作他用。
(6)对生产、生活临建内取暖设施的使用应有明确的规定。
(7)及时清理施工中的一切“火种”,凡施工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施工等),
完工后必须检查周围是否存在未熄灭的明火或其他火种。
(8)禁止在办公室、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挥发性易燃材料禁止放在敞口容器内;闪点在45℃的桶装液体不得
露天存放。
(1 0)贮存易燃易爆液体和气体的保管人员禁止穿合成纤维等容易产生静
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1 1)凡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应装防火罩。
2.3焊接作业及其焊条库和烘箱防火要求
(1)参加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应取得合法的特殊工种合格证,方可上岗。
(2)焊接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周围环境,发现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
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在带有压力的容器和管道、运行中的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严禁进
行焊接作业。
(4)不得在储存汽油、煤油、挥发性油脂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上焊接作业。
(5)不准直接在木板、木地板上进行焊接。严禁用火焊开启装有易燃材料
的包装箱。
(6)焊完焊件应将火熄灭,待焊件冷却,并确认无焦昧、烟气后,方能离开。
(7)在管道、井下、地坑、深沟及其他狭窄地点进行焊接作业,必须事先
检查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必须在消除隐患后,才准进行焊接作业。
(8)对任何受压容器不允许在其内部气压大于大气压力的情况下焊修。用
电焊修理锅炉、储气筒及其管路时,必须将其内部的蒸汽、压缩空气等全部排尽。
(9)经常检查电焊机以及焊机电缆的绝缘是否良好,绝缘损坏应及时修复。
(10)电焊接地线不可乱接乱拉。
(11)必须采用电焊工艺修理盛装过液体燃料的容器时,容器首先要经过仔
细地刷洗和擦拭,彻底清除内部的残余燃料,清除残余燃料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1对一般燃料容器,可用磷酸钠的水溶液仔细清洗,清洗时间约1 5.20分钟;
2)清洗装过不溶于碱的矿物油容器时,1升水溶液中加2—3g的水玻璃或肥皂;
31汽油容器的清洗是用蒸汽吹刷,吹刷时问一般为2—24小时,根据容器大
小决定。如不便于清洗,可在容器内装满水,敞开上口。
(1 2)氧、乙炔气瓶使用防火要求一般为:
1j氧、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8m:
2)氧气瓶口不许沾染油脂;
3)气瓶不得露天曝晒;乙炔气瓶应装回火装置;气瓶应直立使用;
4)装卸气瓶时不准扔摔;
5)氧、乙炔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
6)氧、乙炔气瓶使用中应保留一定的余气: 。
7)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应用热毛巾等包裹使之慢慢熔化。
2.4现场施工用电防火要求
(1)注意电气设备的通风散热,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有些电气设备(如
变压器、电容器等)运行中发热量较大,若散热不好导致温度过高,会起火引发
火灾。
(2)防止短路。线路架设和设备安装应按规范进行,并经常检查和维护。
(3)控制过载。不许乱拉、乱接电源。
(4)控制电火花和电弧的产生。在易燃易爆区域,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5)电器连接部位要连接牢靠,避免接线接触不良导致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电气作业。
(7)及时更换绝缘老化的线路。
(8)及时处理电气设备故障,防止因事故火花或过热造成火灾。
(9)现场用电取暖设备必须是专业厂家的合格产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方可使用,严禁私设、乱制电热设备。
(1 0)储存易燃易爆材料的库房的电源线敷设、电气设备的设置必须符合
有关防火防爆要求。
2.5成都消防维保时油漆涂装作业防火要求
(1)油漆涂装作业现场禁止明火。 ,
(2)油漆涂装作业现场电气设备接线和各项要求应符合电气规范要求。
(3)油漆涂装作业现场应清除除油漆涂料外的其他各类易燃材料。
(4)稀释剂及其他各类易挥发的有机溶剂必须加盖密封。
(5)作业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冬天作业时应处理好取暖与通风的关系,
严禁用明火取暖。
(6)作业场所油漆涂料存放量一般不超过2天使用量,不得过多存放。
(7)有交叉作业时,应保证与其他产生粉尘、明火的作业可靠隔离。
(8)现场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6易燃易爆危险品(汽油、燃油、酒精、氢、乙炔)保管及使用防火要求
(1)仓库应满足《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基本要求,同时应符合《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要求。
(2)危险品库的门应向外开启,并应装设喷淋等防晒降温措施。
(3)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
同的物品,应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仓库内使用的各类电气应采用防爆型电器,并装设避雷装置。
(5)保管、使用人员应经过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上岗
资格。
(6)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
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7)保管、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品领用和现场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
(8)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的车辆排气管应有防火罩。
2.8系统燃油防火要求
工业企业燃油系统从投用开始及使用中应做好防火措施。
(1)油循环冲洗前应具备的条件:
1)油系统设备及管道全部装好;
2)备好灌油及油循环所需要临时设施;
41备好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工具;
51确认事故排油系统连接正确,阀门操作灵活并关严,加好保护罩,事故
排油井内清理干净。
(2)油箱灌油及油系统充油时应主要检查的事项:
1)箱和油系统设备及管道无渗漏现象;
2)油位指示器动作灵活,其指示与油箱中的实际油位相一致:
31油位和低油位信号应调整正确。
(3)油循环冲洗前还应做到:
1)编制严密的油循环施工方案,批准后做认真的技术交底:
2)加强循环中油系统设备的检查,严防油管路中的油泄漏到高温高压的设
备管道上;
3)清除一切可燃物:
41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油循环区;
51油循环过程中,认真执行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的安全规定。如果发现有 泄漏的油漏到管道保温层,应立即采取清理措施,以防因锅炉运行产生高温而
引起火灾。
(4)油循环施工的人员还应做到:
11油区工作的人员应了解燃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的规定;
21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油区,在油区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3)在油区工作应使用有色金属工具,使用铁制工具时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
措施,如涂凡±林、加铜垫等;
4)动力及照明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可靠,并应符合防爆要求;
手电筒应是塑料外壳的; ’
5)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应有监护人和消防措施,工作结
束后不得遗留火种,工作进行中消防人员必须始终在场;
3)油系统设备、管道表面及周围环境清理干净,无易燃物,工作区域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