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要求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检测应执行GB 50116-1998、GB 50166-1992第2、4章,
GB 50339-2003第7.2节等的规定。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应按实际安装数量抽检,在100只以下者,抽检30只;超
过100只,每回路按实际数量30%-50%抽检。涉及强制性条文的项目全部检测。
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被检设备合格率100%为合格。
(二)检测项目
(1)各类火灾探测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销售许可证书。
(2)检查火灾探测器的外观质量和完好程度。(检测类别:B)
(3)应根据不同建筑物的特点,检查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检测类别:A)
(4)检查探测器确认灯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测类别:B)
(5)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检测类别:A)
(6)检查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和安装情况(检测类别:C)、报警功能。(检测类别:A)
(三)技术要求
1.产品证书
火灾探测器必须有经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验报
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在工程所在地区的销售许可证书。
2.安装要求
探测器自身应牢固、完好,无破损。
(1)普通点型火灾探测器:
1)常规情况下,探测器应装设在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吸顶安装。
2)探测器周围0.5 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与墙壁、梁和风口的距离:①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 m;②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③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
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 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5)探测器间距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lO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6)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不应超出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
7)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8)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
每个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