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0.15m的余量,正常监视状态下探
测器不发出故障和火灾报警信号。
(2)线型火灾探测器。
1)缆式定温探测器:①在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设置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②在各种皮
带输送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2)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
a.宜设置在顶棚下方,至顶棚的距离以o.Im为宜。
b.相邻管路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宜大于5m;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1. Sm。
c.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①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Om.探
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距地面高度不宜超过20m;②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
离不应大于14m.且不应小于0.5m;③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
过lOOm。
3)探测器的确认灯:①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②火灾探测器报
警后,应起动探测器确认灯。
4)报警功能:①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情,探测器到达其响应阈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
警信号;②探测器地址或编码应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相一致:③同时起动探测器的报
警确认灯;④当探测器连线短路或与底座脱离时,应输出故障信号。
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①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有显著的标志,并应安装在公共场所的
出入口便于人员操作的位置,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②每个防火分区内至少应设一只手动
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
应大于30m;③安装在墙上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1.3--1. 5m;④按钮内接线余量不应
小于0. 15m。
(四)检测方法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一般检测方法如下:
(1)安装质量:用目测观察。
(2)安装位置和间距:用钢卷尺度量。
(3)安装角度:用万能角度尺度量。
(4)探测器确认灯功能:用目测检查。
(5)报警功能:人为设置故障后,用便携式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向火灾探测器施加影响因
素,观察并记录探测器报警情况。
1.点型感烟探测器
用便携式火灾探测器试验器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
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
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按照GB14003-1992《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附录A中表Al
选用滤光片:①减光值<1. OdB;②在减光值为1.0~10. odB之间依次变换滤光片;⑧减光
值大于lOdB。
分别将上述不同减光值的滤光片,置于相向的发射与接收器件之间、并尽量靠近接收器
的光路上,同时用秒表开始计时。在不改变滤光片设置位置的情况下,查看30s内火灾报警
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探测器报警确认灯的动作情况。
3.点型感温探测器
对可复位的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
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
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对不可复位的点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
4.线型感温探测器
可恢复型线型感温探测器,在距离终端盒0. 3m以外的部位,使用55 --145℃的热源加
热,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
不可恢复型线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
5.火焰(或感光)探测器
在探测器监测视角范围内、距离探测器0. 55~1.OOm处,放置红外光波长小于或等于
3800A或紫外光波长大于或等于7600A光源,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
警信号显示。撤消光源后,查看探测器的复位功能。
6.可燃气体探测器
试验气体的选择应符合GB 15322-1994《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
5.1.6条要求。
向探测器释放对应的试验气体,观察报警响应时限内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7,手动报警按钮
手动操作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先复位手
动按钮,后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五)检测记录
检查结果填写《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
(六)检测设备
(1)钢卷尺。
(2)万能角度尺。
(3)便携式火灾探测器试验器。
(4)辅助工具:线坠、支撑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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